安乡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正式颁布实施

    发布日期:2018-07-11 信息来源: 市交通局 字体:[ ]

    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程序,确保规划计划执行到位、质量安全监督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根据《安乡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安政办函[2016]19号),结合部、省、市相关规定和我局工作实际,2018年7月11日,安乡县交通运输局党委集体讨论研究通过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并颁布实施,这标志着安乡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进一步迈向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管理范围全方位覆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范围包括县乡道新改建工程、重要县乡道建设工程、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边界路断头路改造工程、窄路加宽工程、危桥改造工程、渡口码头改造工程、安保工程、乡镇客运站建设、招呼站建设、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交通局承担的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项目。

    二是管理过程全方位覆盖。本实施细则共有八章三十条,从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与计划、设计与招投标、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管理、工程验收、资金筹集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既明确了各单位、各股室职责,又强化了监督管理;既明确了农村公路全过程的管理,又明晰了管理流程,可操作性强。

     

    供稿:安乡县交通局  任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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