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8年二季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6-12 信息来源: 市交通局 字体:[ ]

    常交函〔2018〕44号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贺家山原种场交通运输部门,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巩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成果,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取得实效,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年度督查检查计划安排,5月8日至30日,市局对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2·26”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等专项工作。能够针对本辖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行动。二季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8514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418处,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48个,责令停业整顿企业8家,没收非法所得及行政处罚121.55万元,停运整改违法违规车辆214台,行政拘留1人,立案调查38起,曝光违法违规企业或事件26起。从检查情况来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1.水上安全监管力度大,“僵尸船”整治成效明显。市海事局能够认真汲取“2.26”事故教训,及时调整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组织开展了全市水上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水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开展“僵尸船”整治工作,全市共拆解“僵尸船”62艘。常德经开区开展“僵尸船”整治力度大,申请资金近70万元彻底拆解了辖区内9条“僵尸船”,确保了辖区水域航道和汛期安全。

    2.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清零”工作持续升级。市运管处以“隐患清零”为载体,持续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清零”和“两客一危”车辆脱离监控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407处,“两客一危”车辆脱离监控数由专项行动前3094台次,减少至242台次。临澧县是“两客一危”车辆脱离监控的“重灾区”,为切实根治“顽疾”,临澧县交通运输局双管齐下强力调度,在加大行政处罚的同时,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进驻企业,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和隐患整改,同时安排执法人员赴外市高速收费站查找证据,决不放过一台违法违规的车辆,通过强硬措施和手段,有效制止“两客一危”车辆脱离监控行为,当前临澧县“两客一危”车辆脱离监控数量急剧下降,由原来的846台次减少至18台次。

    3.路面治超成效明显。市公路局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查处超(限)载车辆562台次,曝光超(限)载事件27起。

    4.安全工作调度力度大。桃源县交通运输局党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审阅把关安全工作计划方案,综合调度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紧密,基本上做到了“三同时”;安乡县交通运输局党委研究安全工作经常,局主要领导对全行业安全工作底数清,指导安全工作落实成效明显,领导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好;澧县交通运输局大力调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督导“两客一危”企业安全达标创建工作落实到位,所属2家危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通过达标验收。

    二、存在主要问题

    1.部署督导落实安全工作不到位。在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精神上,部分单位重视程度还不高,没有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传达学习。4月19日,省厅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将会议精神和周海兵厅长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部分单位没有按要求落实会议精神;安乡县、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交通运输局和桃花源经济发展局的会议记录找不到相关传达贯彻的内容;有些单位虽然在县局一级传达了,但在行业管理部门传达到基层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出现问题,根本没有传达到企业,如鼎城、澧县、临澧、汉寿、桃源、石门等区县运管部门;临澧、汉寿、石门等县海事部门和市海事局直属分局在部署安全工作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未对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少数企业甚至没有收到交通运输部门相关文件或方案等。全市组织开展的“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市海事局直属分局未指导常德万众船务公司开展此项工作。

    2.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有待完善。安全制度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未制定年度安全执法督查检查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制度等,导致安全工作条理不清、职责不明,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如澧县、临澧县交通运输局未制定年度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汉寿县、石门县、津市市海事处对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出来的隐患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3.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素质决定安全监管质量和效果。部分单位安全监管人员对监管行业内的标准、规范和要求不清,法规意识淡薄,不会查找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安全隐患整改不能提出合理要求和标准,对违法违规现象处罚随意,导致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简单、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如澧县海事部门对船舶超载、船舶配员不在岗和不提供船舶相关证照现象追查不彻底;津市海事部门对超载船舶处罚不按标准执行,随意性大,既不召开行政处罚评审会,也不整理行政处罚卷宗等。

    4.安全监管执法保障缺位。《安全生产法》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中明确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须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但是有少数单位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保障缺位,导致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不能及时全方位实施安全监管。如临澧县交通运输局所有交通执法车辆都被政府部门上收,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用车条件不切合实际,导致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出门难、开展检查难。

    5.安全宣传氛围不浓、安全教育相对滞后。从检查情况来看,部分单位车站站场、渡口码头、企业及机关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标语、海报等非常少,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开展不及时。部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导行业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资料不完善,少数单位没有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如市海事局直属分局从进大门到会议室,未见宣传安全工作任何信息。

    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从抽查检查情况来看,少数企业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工作思路不清,安全制度形同虚设,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严重缺项。如桃花源天和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员不足,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安全经费保障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旅游码头和旅游船舶航道未进行安全评估等。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促进行业安全发展。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三同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上来;要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促进安全工作落实。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以强有力的举措抓好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2.强力推进监管执法,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各单位要按照“强执法防事故”百日亮剑行动方案全方位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加大安全监管执法的力度,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不达标的企业要增加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的频次。海事部门要切实加强水上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超载船舶、船舶配员不足、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和不按航道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全市采砂船、运砂船违规占用主航道或在渡运航线停泊、超载现象反弹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整治;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监管,督促“两客一危”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八项指标;交通质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三违”现象。各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交办,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台账,对典型案例要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大曝光;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监管不力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的,要提请当地政府起动事前问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罚、暂扣或吊销证照、关停并转,违法违规特别严重且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追究刑责决不手软,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3.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和装备保障,确保安全监管执法有序开展。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同时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标准等相关内容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素质;督导行业部门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处罚程序,彻底解决行政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或违规处罚的问题。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保障,特别是执法检查车辆等必要装备,确保安全监管执法有序开展。

    4.大力开展安全宣传,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各单位要以安全宣传“七进”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依据行业安全标准和规范,制作发放安全宣传册(单)、张贴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海报,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讲安全知识,有奖举报“两客一危”不安全驾驶行为等。通过大力安全宣传,提高全行业和全社会对交通运输安全的认知和监督。

    5.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性。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创建的调度,督促企业按标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按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等,有效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彻底转变行业部门代替企业排查安全隐患的现象。

    6.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信息报送。从6月份起,每月25日前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安全监管执法情况表、安全隐患台账表和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统计本单位全行业(包括海事、运管、质安)相关数据,市运管处、市海事局、市交通质安处负责统计本单位数据,市公路局负责统计全行业数据。

    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此次通报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上报市局安全科技科,重大安全隐患按“一单四制”要求报送。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单位,市局将提交市安委进行交办处置。联系人:刘智敏,电话(传真)7162732,邮箱:1175365387@qq.com。

     

    附件下载:1.二季度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督查检查问题清单         

                   常交函(2018)44号附表1.docx     


                 2.二季度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督查检查隐患清单                                         

                     常交函(2018)44号附表2.docx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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